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决定:4月29日~ 5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 4月27日(星期六)和4月2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29日(星期一)和4月30日(星期二),5月1日(星期三、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4月27日(星期六)和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本科生和研究生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教学活动调至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进行;原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教学活动调至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进行;5月1日(星期三)的教学活动全部停止;本科生所缺课程原则上不补,研究生所缺课程由院系安排补上;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活动自行安排。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