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时间:2014-05-05作者:佚名文章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浏览:617

各学员班:
  为做好2013-2014学年度心理委员评优工作,结合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心理委员评优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4-35期),现就我院2013-2014学年度心理委员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院2010级、2011级、2012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和标准细则详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校优秀心理委员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

  2.学院成立由副书记担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优工作委员会,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3.学院组织评优工作委员会开展申报人材料预审、合格人选答辩、委员会投票等环节。

4.申报合格人选及学院初选推荐名单将于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者自愿申报,并认真填写《“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并于201458日上午1000前将《“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附件2)上交到院系辅导员王蕾处,并认真准备面试答辩。

2.学院将进一步组织评选答辩工作,并将初选拟推荐名单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条件和标准

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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