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7-04-24作者:佚名文章来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浏览:620

各学员班:
  为做好2017年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结合校学生工作处《关于评选2017年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工作通知2017-43期),现就我院2017年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院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学院评选优秀毕业生严格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3)中的各项评选条件。
  2.对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在学习或工作中确有突出成绩者,或志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国防系统单位或基层单位就业的,经院系讨论通过后,也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校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不参评。各学院参评者不得少于本单位分配名额(附件1)的120%,差额评选后报送学工处。
  2.学院成立由副书记担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任成员的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负责初选的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
  3.学院组织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开展申报人材料预审、合格人选答辩、委员会投票等环节。

4.各学院分配名额及相关文件参见附件,申报合格人选及学院初选推荐名单将于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者自愿申报,并认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并于2017425日下午1700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注意正反页打印)上交到所在年级辅导员处,并认真准备面试答辩。

2.学院将进一步组织评选答辩工作,并将初选拟推荐名单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处及校研究生院。

3.申报者需在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何时获何种奖励”一栏中需填写详细获奖年度、奖项名称、获奖等级。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审批表

附件3: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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