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专业建设实施专业负责人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学院专业建设,发挥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的引领作用,完善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责任体系,激发专业建设活力,夯实专业建设基础与管理水平,切实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负责人设置原则
1、每个专业设一名负责人。
2、为发挥基层学术组织教学主体功能,专业负责人由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兼任。
3、专业负责人要求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需在本专业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热心教学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好的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在教师中享有较高声望。
二、专业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工作;
2、负责制订本专业的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包括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3、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包括前期调研、意见反馈、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
4、负责组织本专业内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及审核工作;
5、负责本专业内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及持续改进工作;
6、负责本专业内课程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学信息反馈等情况。
7、负责对本专业内课程任课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测评工作。
8、负责本专业的招生宣传工作;
9、负责双一流专业建设工作
10、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评估与认证工作
三、专业负责人的考核与管理
学院每年对专业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以及专业建设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与年底津贴发放挂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负责人,在下一年度中不再聘任。
计算机学院
2018年8月制定
2022年1月修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
学院学科建设实施学科负责人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学院学科建设,发挥学科负责人对学科建设的引领作用,完善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责任体系,激发学科建设活力,夯实学科建设基础与管理水平,切实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提升学科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负责人设置原则
1、每个学科设一名负责人。
2、为发挥基层学术组织教学主体功能,学科负责人由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兼任。
3、学科负责人要求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需是本学科具有较高学术声誉的专家学者。热心科学研究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好的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学科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工作。
2、负责本学科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工作。
3、负责主持制定本学科阶段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
4、负责制订本学科的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包括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5、负责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及持续改进工作。
6、负责本学科的学科评估工作。
7、负责凝练学科方向,聚焦学校“十四五”规划方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服务国家作为最高要求。
三、学科负责人的考核与管理
学院每年对学科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学科负责人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以及学科建设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与年底津贴发放挂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科负责人,在下一年度中不再聘任。
计算机学院
2022年1月制定
为了进一步促进课程建设,规范教学过程,深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学院本科课程实施责任教师制度。
一、责任教师设置原则
1、每门必修课程原则上必须由两位及以上教师担任,设置一位责任教师。
2、责任教师应积极承担教学任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效果好。
二、责任教师工作职责
1、承担课程建设工作。责任教师必须负责本课程的建设工作,组织课程组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改革的研究和实践。组织申报和实施本课程范围内的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课件建设、慕课建设、教学改革研究等),争取省部级和国家级课程建设。
2、无理由不承担本门课程教学者将取消课程负责人资格。
3、组织开展教学研讨工作。责任教师要积极组织课程组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在开课学期,要组织3—4次教学研讨活动;非开课学期,要组织1—2次教学研讨活动。要求每次教学研讨有书面记录,并于学期末提交人才培养办公室备案。
4、负责所承担课程的日常教学工作。包括教学任务的落实及安排、教材选用、课程大纲、教学进度等教学文件的撰写与修订、组织课程组教师备课、统一课程组教师ppt课件、负责本课程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的确定等工作。
5、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协助学院进行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做好本课程组内教师的培养及进行工作。
三、责任教师考核与管理
学院每年年底对责任教师进行考评。考评依据为每年教学基本材料(教学大纲及进度表、试卷、实验报告、教案等)检查情况、学院督导听课情况、学生评学情况及工作职责完成情况,学院根据考评结果发放年底津贴。
计算机学院
2019年7月制定
2022年1月修订